2018广州南沙区首批共有产权房只能是在南沙工作的人申请吗?

导语 今年4月,经广州市政府批准,符合南沙新区“1+1+10”重点产业促进政策体系领域紧缺型人才和港澳青年可申请购买一套南沙新区共有产权住房。

答:是的,按《广州南沙新区试点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里申请条件显示,是要求“符合南沙新区“1+1+10”重点产业促进政策体系领域工作满一年以上且在南沙无自有产权住房的紧缺型人才”,这是基本条件。

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一)符合南沙新区“1+1+10”重点产业促进政策体系领域工作满一年以上且在南沙无自有产权住房的紧缺型人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1.具有“985工程”“211工程”大学或“双一流”大学及学科,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全球前300名国(境)外大学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2.持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持有相当于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3.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所从事的工种(岗位)符合我市紧缺工种(职业)目录的人员。

  (二)在南沙无自有产权住房,35周岁以下且具有经教育部认证的大学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港澳青年,能提供在南沙区域有效的工作、学习和居留证明的。

相关阅读:

南沙试点共有产权房首筑花园怎么样?

《广州南沙新区试点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2018广州南沙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

2018广州南沙共有产权房分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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