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州市南沙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审核一览表(征求意见稿)
导语 《广州市南沙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补充通知》(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其中《广州市南沙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审核一览表》如下:
广州市南沙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审核一览表
(征求意见稿)
批 次 |
项目 |
条件 |
审核结果 |
得 分 |
审核单位 |
类型 |
资料要求(现场审核所有资料均需提 供原件和复印件) |
备注 |
前置条 件 |
资格审核 |
1.来穗人员及其申请入学的随迁子女均为非广州市户籍 |
□ 符 合 □不符合 |
/ |
各小学、初中 |
现场审核 |
来穗人员及其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广东省居住证;随迁子女户口簿(如有身份证请同时提供)、出生证。 |
如来穗人员属离异、再婚等情况,需提供能证明子女监护关系的证明文件(如公证书、法院判决书等) |
第一批投档录取 |
计生情况 |
2.来穗人员及其家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无政策外 生育行为 |
□ 符 合 □不符合 |
/ |
镇(街)人口计生办 |
网上审核 |
如网上审核不通过,来穗人员须携带 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计生证明等到现场进行审核。 |
对2016年1月1日以前未经审批生育的二孩,依法认定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
居住情况 |
3.在我区连续居住满 5 年 (其中办理广东省居住证至少满 3 年) |
□ 符 合 □不符合 |
/ |
镇(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 |
网上审核 |
如提供纸质补充材料须到现场审核。材料包括:申请人二代身份证和以下材料一项或多项(有效居住证、暂住证,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广州市流动人员信息系统居住登记信息、 厂企开具的居住证明等能够真实证明在我区居住情况的相关文件) |
2019 年起,居住年限仅以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的年限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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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情况就业情况 |
4.在广州市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其中任一险种满 5 年 |
□ 符 合 □不符合 |
/ |
镇(街)劳动保障中心 |
现场审核 |
1. 来穗人员身份证。 2. 医保缴费历史清单(可在南沙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打印,东涌、榄核、大岗三镇直接在镇劳动保障中心确认)。 3. 有省社保局参保纪录的,则需提供 省社保局参保缴费纪录清单。 |
1. 只计算在省社保系统和广州市社保系统参保的时间。 2. 依法补缴的社保计算;外地转入的社保不计算;重复参保期间不重复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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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投档录取 |
居住证办理情况 |
5.持有在我市办理 《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 1 年 |
□ 符 合 □不符合 |
/ |
镇(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 心 |
网上审核 |
/ |
计算居住证年限的截止时间为申请入学当年 8 月 31 日 |
居住情况 ( 满分 30 分) |
6.在南沙区的居住时间:0.5 分/月 |
月 |
镇(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 |
网上审 核 |
如提供纸质补充材料须到现场审核。材料包括:申请人二代身份证和以下材料一项或多项(有效居住证、暂住证,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广州市流动人员信息系统居住登记信息、厂企开具的居住证明等能够真实证明在我区居住情况的相关文件) |
1.6和7两项合并计算,两项合计上限时间为60个月,满分为30分,大于60个月的按60个月计算,优先计算在南沙区的居住时间。 2.2019 年起,居住年限仅以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的年限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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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在广州市(非南沙区)的居住时间: 0.1 分/月 |
月 |
网上审 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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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 产 (租房)情况 ( 满分 2 分) |
8.现在我区拥有合法房产(以区国土房管局系统信息为准):2分 |
□ 符 合 □不符合 |
区国土房管局 |
网上审核 |
如网上审核不通过,申请人须本人携带身份证、房产证明原件(租房协议和备案证明)到现场审核。 |
1. 拥有或租赁房产必须为居住性质(公寓、商铺等不能得分)。 2. 拥有房产为来穗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中一方或多方)100%产权,否则不能得分。 3. 租赁我区住房,应提供一份于上一年8月31日前签订但仍属于有效状态的房屋租赁协议,且在房屋所在地镇(街)出租屋管理中心及其他授权办理备案机构办理了房屋租赁协议备案登记的予以认定,否则不予以认定(时间以备案登记时间为准,备案证明需连续不间断租赁同一套房产)。 4. 若同时拥有房产和租赁住房,最多只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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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在我区租房并经过备案登记(以备案机构系统信息为准):2分 |
镇(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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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情况就业情 况 ( 满分 36 分) |
10. 在南沙区内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来穗人员自行选择一个险种)时间:0.5分/月,满分30分 |
月 |
镇(街)劳动保障中心 |
现场审核 |
1、来穗人员身份证原件。 2、医保缴费历史清单(可在南沙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打印,东涌、榄核、大岗三镇直接在镇劳动保障中心确认)。 3、有省社保局参保纪录的,则需提供省社保局参保缴费纪录清单。 |
1. 只计算在省社保系统和广州市社保系统参保的时间。 2. 依法补缴的社保计算;外地转入的社保不计算;重复参保期间不重复计算。 3.10 和 11 两项时间分别单独计算,上限均为 60 个月,大于 60 个月的按 60 个月算。 4. 第10项在南沙区就业并缴纳社保是指来穗人员所在单位注册地址必须在南沙区内。 5. 第11项以来穗人员的实际缴费年限进行计算, 不受 2005 年 10 月起始时间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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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在广州市内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来穗人员自行选择一个险种) 时间:0.1分/月,满分6分 |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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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情况 ( 满分30 分) |
12. 在南沙区内小学就读年限: 2.5 分/学期 |
学期 |
就读小学 |
网上审 核 |
/ |
1. 仅适用于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 2. 就读时间不满一学期的,该学期不得分。 |
审核结果:
l.您 □符合/□不符合 第一批投档批次:全区排名 □小学组/□初中组 第 号。
2.您 □符合/□不符合 第二批投档批次:全区排名 □小学组/□初中组 第 名,积分为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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