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州中考考生报考范围(户籍生+借读生等)
导语 户籍应届生报考的学校有哪些?往届生可以报考哪类学校?借读生能报考哪类学校?
报考范围
(一)我市户籍应届生。
1. 学籍在我市的,可报考面向全市招生的省、市属普通高中和区属示范性普通高中(含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广州市示范性普通高中,具体学校名单以《2018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指南》公布为准),以及在我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还可报考面向本区招生的区属其他公办高中(越秀、海珠、荔湾三个区同属一个招生区域,简称“老三区”,下同)。
2.学籍与户籍不在同一个区的,可自主选择在学籍或户籍所在区升学。选择学籍所在区升学的学生,报考范围与其学籍所在地具有该区户籍和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相同;选择户籍所在区升学的学生(简称“跨区生”,下同),报考范围与其户籍所在地具有该区户籍和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相同。
3. 2018年我市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将30%的招生计划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简称“指标到校”,下同),具有我市户籍(含政策性照顾借读生,附件1)、初中学校完整3年学籍并在本校就读到毕业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含符合相关学籍管理规定从市外转学到本市并在转入学校就读到毕业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可报考分配到本校的省、市属和本区的区属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计划。学籍与实际就读学校不一致的考生,不享有指标生报考资格。其中,老三区视为三个独立的招生区进行指标计划分配。跨区生只可报考学籍学校分得的指标计划。有多个校区的初中学校,其考生享受学籍所在区的指标生报考资格。
(二)异地借读生。
具有我市初中学籍、非我市户籍的应届生,统称异地借读生,其报考范围如下:
1.经审核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附件1)的异地借读生,报考范围与其学籍所在区具有该区学籍和户籍的应届生相同。
2.具有我市初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的非本市户籍的应届毕业生,其父亲或母亲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3年以上并持有《广东省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简称“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借读生”,下同),可报考省、市属普通高中和学籍所在区的区属公办普通高中,及在我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此类借读生不超过学校所在批次招生计划的8%。
3.不符合上述两类条件的其他借读生,可报考在我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
(三)我市户籍的往届生、外地返穗生的报考范围与其户籍所在区具有该区户籍和学籍的应届生相同。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的往届生,报考范围与应届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相同。
(四)无我市学籍的港澳台或国外来穗升学生,及符合报名条件的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的往届生可报考在我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
考生类别 |
学籍所在区 |
户籍所在区 |
报考范围 |
我市户籍应届毕业生 |
全市11区 |
全市11区 |
1.省、市属普通高中(注1); 2.区属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含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广州市示范性普通高中,注2); 3.学籍或户籍所在区的其他公办普通高中(越秀、海珠、荔湾三个区同属一个招生区域); 4.在我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 5.中职学校。 |
我市户籍往届生、外地回穗升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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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11区 |
与其户籍所在区具有该区户籍和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相同。 |
政策性照顾异地借读生(含往届) |
全市11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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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学籍所在区具有该区户籍和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相同。 |
非政策性照顾异地借读生 |
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借读生(注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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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省、市属普通高中: 2.学籍所在区的区属公办普通高中; 3.在我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 4.中职学校。 |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借读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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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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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我市学籍的港澳台或国外来穗升学生、往届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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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 |
符合指标到校报考资格的考生 |
我市初中学校三年完整学籍并在本校就读到毕业(含符合相关学籍管理规定从市外转学到本市并在转入学校就读到毕业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
本市户籍(含3月30日前迁入本市或通过审核的政策性照顾借读生) |
分配到学籍所在初中学校的省、市属和本区的区属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计划(注5) |
注:1.省、市属普通高中: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广东实验中学、广雅中学、执信中学、2中、6中、铁一中学、广大附中、协和中学、广东华侨中学、美术中学、广州外国语学校。
2.区属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在提前批面向全市户籍生招生,但招收学校所在区以外的学生人数不能超过本校当年招生总计划的15%。
(1)区属公办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 1中、3中、4中、5中、7中、16中、47中、65中、80中、86中、89中、培正中学、育才中学、南武中学、真光中学、天河中学、培英中学、玉岩中学、科学城中学、南沙第一中学、仲元中学、番禺中学、象贤中学、禺山中学、省二师番禺附中、秀全中学、邝维煜纪念中学、花都新华中学、从化中学、从化六中、增城中学、增城一中、新塘中学。
(2)区属公办广州市示范性普通高中:南海中学、西关外国语学校、21中、97中、75中、113中、东圃中学、白云中学、番禺区实验中学。
3.民办广州市示范性普通高中:广外附设外语学校、黄冈中学广州学校。
4.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借读生:具有我市初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其父亲或母亲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3年以上并持有《广东省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的应届毕业生。公办普通高中招收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借读生不超过学校所在批次招生计划的8%。
5.2018年全市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指标比例是学校今年招生总计划的30%。
附件:1.2018年广州市高中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分类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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