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州城乡居民医保个人自付比例

导语 广州城乡居民医保个人自付比例是多少?哪些项目需要自付?

  参保人员使用基本医疗保险乙类药品、特殊诊疗项目及特殊医用材料,个人先自付费用比例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使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中的乙类药品,个人先自付费用比例为15%。

  (二)使用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中统筹基金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个人先自付费用比例为:治疗项目20%,检查项目30%,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30%,安装各种人造器官和体内置放材料50%。

  参保人员在经卫生部门批准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实行了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使用基本药物发生的费用,统筹基金的支付比例在相应规定标准基础上增加10%。

  >>2018年《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全文

  >>2018年《广州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办法》全文

  >>广州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指南

  >>广州城乡居民医保资料变更指南

  >>广州城乡居民医保停保减员指南

  小编提醒:

  社保缴费年限关乎积分入户及积分入学,建议请勿中断或补缴!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广州本地宝】,关注后对话框回复【医保】获广州医保个账余额查询入口、医保缴费标准、医保报销比例及报销流程等相关信息。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