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高考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招生安排(音乐+美术)

导语 广东省201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怎么招生?招生安排是怎样的?

  (一)计划编制

  凡2018年拟在我省招收艺术类考生的普通高等学校(含面向全国招生),须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向教育部申报招生生源计划(我省艺术类分别按音乐类和美术类划线,请各高等学校按音乐类和美术类专业分开填报),并由省招生办于考生填报志愿前向社会公布。符合教育部规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即全国计划)的30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15所参照独立设置的本科院校,如有我省生源参加此类院校艺术类专业术科校考,并取得合格成绩的,院校应在2018年4月15日前与我办联系,公布招生专业及计划的方式,以便考生填报志愿。未经省招生办向社会公布的院校及专业,不得招收我省生源,遗留问题由相关院校负责处理。

  各高校编制生源计划时,招生专业须严格按照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执行,严格限定按艺术类招生的专业。对于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类本科专业,须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安排在普通专业批次录取。有关高校若对考生有艺术专业基础要求的,须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告知考生应参加的专业考试科类及录取要求(凡省统考已涉及的专业考试科类,学校不得组织校考),高考文化成绩录取要求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其他非艺术类专业不得纳入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范畴。

  (二)招生章程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招生“阳光工程”精神,各高校应在艺术类专业校考报名前公布201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高校应将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校考专业和考核方式、方法等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不得擅自更改已向社会公布的考核、录取原则和方案。高校招生章程是高校招生的重要依据,内容必须合法、真实,表述清晰、无歧义。高校必须严格依据招生章程开展工作,不得用招生简章代替招生章程作为录取依据。

  (三)志愿填报

  艺术类统考本专科院校(专业)均实行平行志愿,设置一个院校志愿组,A、B、C、D、E、F 6个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和1个不服从调剂专业志愿。考生要根据自己的考试成绩和院校的录取要求合理填报志愿,考生填报院校校考专业志愿时,同一批次同一所院校不得同时兼报音乐类和美术类,只能单独填报音乐类或美术类校考专业志愿。(志愿填报办法另文通知)

  除艺术类统考专业外,其他艺术类“统+校”和校考专业各设置2个院校志愿,仍实行传统梯度志愿填报和投档。

  附件:广东省201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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