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2018年1月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考条件

导语 哪些考生可以报考2018年1月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那些人不可以?

  哪些考生可以报考?

  (一)我市2018年高中阶段教育(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和技工学校,下同)应届毕业生。

  (二)我市户籍的高中阶段教育往届毕业生和社会青年。

  (三)我市户籍学生,在市外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相应年级的,可回我市报名参加本次相应科目的学考。

  (四)我市户籍考生,在外省高中阶段学校就读期间,未取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考相关科目考试成绩、拟在我市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含高水平运动员、运动训练、高职类面对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等各类单考单招)的,须按规定报名参加广东省相关科目的学考。

  (五)非广东省户籍,在我市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的应、往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广东省学考,但考试成绩能否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依据,由其参加高考所在地的省级招生委员会确定。

  (六)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37号)规定的在我市参加高考条件的非广东省户籍随迁子女,参加本次考试所取得的成绩,如在我市参加2018年及以后高考,可作为普通高校相关专业录取的必要条件。非广东省户籍随迁子女是否具备在我市参加高考报名及录取的资格,以当年高考报名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那些人员不得报考?

  (一)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学生。

  (二)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学生。

  (三)高中阶段教育在校一、二年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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