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河区返穗生、跨区生、民转公生初中升学办法及办理流程

导语 2017年天河区返穗生、跨区生、民转公生初中升学办法及办理程序是怎么样的,一起来看看。

  返穗生是指户籍在天河区、并在广州市以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跨区生是指户籍在天河区、并在广州市内其他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民办转公办生是指户籍在天河区、在广州市民办小学就读且初中需申请天河区公办学校的小学毕业生。

  一、申请办法

  返穗生、跨区生、民办转公办生提出回天河区升学申请时,须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

  (一)户口簿(原件和户主页、父母和本人页复印件)。户口本无法体现亲子关系的,需提供出生证等材料。

  (二)学生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在天河区合法有效的居住证明。如房产证、宅基地证、备案的租赁合同等原件及复印件其其中,无天河区房产的,需提供由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出具的父母双方《房地产登记簿查册表》。

  (三)毕业小学出具的学历证明原件。其中返穗生的学历证明须提供“全国学籍系统”打印的“学籍基本信息表”,并加盖就读学校公章;跨区生、民办转公办生应提供其毕业小学在“广州市学籍管理系统”、“全国学籍系统”打印两份的“学生信息表”,并加盖学校公章。

  二、办理程序

  办理形式:全区各公办中学集中办理。

  办理时间:2017年5月5日(全广州市统一办理时间)

  9:00-11:30、14:00-17:00

  办理地点:113中学东方校区(天河区天府路东方二路1号)体育馆内。

  咨询电话:38622522

  天河区教育局

  2017年4月17日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