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人带孩子出国涉及哪些公证?

导语 广州人带孩子出国涉及哪些公证?广州人带孩子出国涉需要办理哪些公证?广州本地宝为你解答。

  我国内地未成年人出国的模式要类型有:独自出国学习;随校方出国进行集体活动;随团队出国参加文艺表演;随亲朋好友组团出国旅游;随父或者母一方出国旅游、定居;随收养父母一起出国旅游、定居等。

  由于未成年人出国目的各异,其可能涉及的公证种类亦因此而不同。

  (一)属于出国旅游或表演的公证。未成年人出国旅游或进行文艺演出,通常需要以下3种公证:

  1、父母双方或一方“授权委托书”公证。如父母一方携子女出国,便由另一方申办“授权委托书”公证。

  2、未成年人的“出生”公证。

  3、相关人员的“亲属关系”公证。

  (二)属于出国学习或参加竞赛的公证。如果未成年人系出国参加学科竞赛,除上述3种公证外,也可能涉及的公证有:

  1、未成年人的“在学证明”公证。

  2、曾经获得的“竞赛成绩”或“同意参赛”公证。

  (三)属于出国居住的公证。假若未成年人系出国居住,除前述二(一)中的3种公证外,还可能涉及以下两种公证:

  1、未成年人的“未受刑事处分”公证,就是无犯罪记录公证。

  2、未成年人的“未达婚龄”公证。

  (四)随养父母出国定居的公证。

  外国收养人在中国内地依法办妥收养手续后,一般情况下,可以向中国内地公证机构申办中国内地送养机构的“同意送养”公证、“收养关系成立”公证、未成年子女的“出生”公证、未成年子女的“健康”公证、未成年子女的“弃婴”公证以及该收养行为符合跨国收养公约的证明等。

  >>>相关专题推荐:广州公证办理指南_公证办理流程_公证办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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