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安全教育小常识:自救自护7大原则一览

导语 5~6岁的年龄段正是幼儿较为好动,缺乏自我保护的意识且容易受到陌生人的诱骗,从而酿成悲剧发生。那么如何培养幼儿的安全意识?

幼儿安全小常识:自救自护7大原则一览

  宝贝,我是你爸爸妈妈的朋友,跟阿姨走吧!

  很多小朋友们都经历过类似的事情,一个陌生人给你吃糖,或者要带你去别的地方。在大人的视角里,这些一看就知道是非常危险的情境,但小朋友却往往很难辨别。

  岭南街辖区内大部分家长以外来务工人员、双职工家庭或自营店铺为主,他们时常忙于工作,不能经常在家亲自照顾孩子。而5—6岁的年龄段正是幼儿较为好动且对周围事物都会感到好奇的阶段,他们缺乏自我保护的意识且容易受到陌生人的诱骗,从而酿成悲剧发生。

  若要从根本上保证幼儿的安全,就必须培养幼儿的安全意识,提高其自我保护的能力。

  5月20日上午,岭南街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联合岭南街妇联、光扬幼儿园共同开展“童创安乐窝之幼儿自我保护你要懂工作坊”活动,目的便是为了在让幼儿学会保护自己的隐私,在面对危险的事件懂得求助他人,减少幼儿遭受性侵事件的发生。

  社工在活动中通过体验和感受的方法,让幼儿对自我保护的基本知识有一定的认识和了解,激发幼儿学习安全防范和自护知识的兴趣和愿望。

  家长们,为了让你们能更放心地去拼搏没有后顾之忧,一定要及时把以下7条自救原则,用简单易懂的方式教会自己的宝贝:

  1、遇人求助多个心眼

  告诉孩子,对于陌生人问路、请求协助寻找丢失的宠物之类的事要保持警惕,这是犯罪分子诱拐儿童的惯伎俩。尤其是不要随便跟人走,即便是穿制服的警察或消防员。

  2、不要只防陌生人

  父母常会叮嘱孩子:“不要跟陌生人说话。”其实,孩子并不一定懂得什么是陌生人,在他们看来,只有那些面目凶恶的人才像坏人。而事实上,许多想侵犯孩子的人通常都会装出一幅和蔼可亲的样子。

  3、遇事大声呼救

  孩子能做许多吸引周围人注意力的事情,比如:大声喊救命以引起周围人的注意和警惕,或者利用周围的障碍物与坏人周旋。

  4、勇敢地说“不”

  有人想威逼孩子做无礼或危险的事时,孩子要勇敢地说“不”!

  5、让孩子尽情倾诉

  父母与孩子要经常交流,如果孩子对某人不满,不要简单地制止孩子说某人的坏话,而要让他畅所欲言,并和孩子一起分析。这样,孩子一旦遇到骚扰会愿意向他所信赖的人吐露实情。

  6、给孩子必要健康教育

  孩子到了四五岁,父母就应向孩子说明哪些部位是个人隐私区,任何人无权随意接触。即使是医生检查身体,也要有监护人在场监督。

  7、遇事不仅求助警察

  遇到麻烦找警察是最基本的常识。除此还要让孩子知道,公园、商场、电影院等地方的工作人员甚至路人都可以成为求助对象,多一个可求助的人,就多一分生存的希望。

  孩子安全,家长才能安心。这“七条原则”赶快学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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