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采矿权注销登记办理指南
采矿权是指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法人、公民或其他组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国家所有的矿产资源享有的占有、开采和收益的一种特别法上的物权,在物权法概括性规定基础上由《矿产资源法》予以具体明确化。
办理条件
一、予以批准的条件
企业申请注销:
1.闭坑地质报告通过评审;
2.编制了土地复垦、环保、安全等遗留问题处置方案;
3.缴清相关费用(含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
4.提交申请材料齐备。
直接注销:
采矿权已废止,经登记管理机关在当地主流媒体公告注销期满60个工作日后,原采矿权人仍不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的,原登记管理机关可以直接注销采矿许可证
二、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满足上述予以批准的条件。
所需材料
1 . 采矿权注销申请登记书 (原件)
2 . 闭坑报告批准书﹙关闭﹚ (原件,原件和复印件)
3 . 闭坑地质报告评审和备案证明 (原件,原件和复印件)
4 . 停办(关闭)矿山残留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 (原件)
5 . 土地复垦、环保、安全等遗留问题处置方案 (原件,原件和复印件)
6 . 缴费证明(含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 (原件和复印件)
7 . 原采矿许可证正副本 (原件,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1 . 申请人前往国土房管部门窗口现场递交资料,窗口接收资料后, 发放同意受理的受理回执
2 . 国土房管部门在规定审批时限内完成业务办理,并在网上返回
3 . 申请人收到办结通知后,前往资料提交的窗口领取办理结果(申请人选择快递领取的,办理结果将通过快递送达申请人)
网上办理流程:
1 . 申请人通过市门户网站或市国土房管部门网上办事大厅填写立案 申请表
2 . 填写完毕并提交后,返回网络申请号
3 . 申请人凭网络申请号前往国土房管部门窗口现场递交资料,窗口接收资料后,发放同意受理的受理回执
4 . 国土房管部门在规定审批时限内完成业务办理,并在网上返回
5 . 申请人收到办结通知后,前往资料提交的窗口领取办理结果(申请人选择快递领取的,办理结果将通过快递送达申请人)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无
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在矿业权出让转让公示公开系统、本局门户网站、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予以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不计入工作时限)
办事窗口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驻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工作时间:9:00-12:00 13:00-17:00(工作日),周五下午15:00停止对外服务
地 址: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广州市政务服务
联系电话:020-83185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