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出差、旅游、探亲的来穗人员是否要居住登记?
导语 就医、出差、旅游、探亲的来穗人员是否要居住登记?就医、出差、旅游、探亲的来穗人员去哪里办理居住登记?
问:就医、出差、旅游、探亲的来穗人员是否要居住登记?
答:根据相关规定,来穗人员自到达居住地之日3个工作日内,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向居住地的各片出租屋管理工作站申报居住登记。
就医、出差、旅游、探亲的来穗人员已在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等旅馆业住宿且办理住宿登记,不需再重复居住登记。
来穗人员办理居住登记的办法:
1、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所在街道(镇)或者社区(村)来穗人员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或者居住变更登记。
2、通过出租屋屋主或用人单位安装的流动人口自助申报系统申报居住登记或者居住变更登记。
3、在流动人员出租屋管理员上门日常巡查出租屋时向其申报居住登记信息。
办理地点:广州各区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汇总表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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