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补办指南
办理条件
1. 因遗失或损毁需要补办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办。补发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沿用原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批准日期为准予补发日期,原有效期限不变;
2. 遗失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应当提交其在本地公开发行的主要报刊上公布的卫生许可证遗失声明。
所需材料
1 . 遗失补办书面申请报告 (原件)
2 . 本地公开发行的主要报刊上公布的卫生许可批件遗失声明 (原件)
3 . 代理人办理卫生许可申请的委托文件(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书、委托方及受托方有效的身份证证明) (原件)
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特别规定程序(现场审核 、审批领导小组会议)→决定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
办事窗口
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卫生局窗口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9时-12时,下午1时-5时) 周五(上午9时-12时,下午1时-3时)
地 址: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6楼
联系电话:020-3892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