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职业病诊断机构批准证书延续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需要延续职业病诊断机构批准证书的,应当在《职业病诊断机构批准证书》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批准机关申请延续。

所需材料

1 . 职业病诊断机构资格审批申请表 (原件)
2 . 原《职业病诊断机构批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原件,原件和复印件)
3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原件)
4 . 主要技术人员情况一览表 (原件)
5 . 实验室及工作场所有关资料(实验室资质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原件和复印件)
6 . 相关仪器设备清单 (原件)
7 . 有效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原件)
8 . 职业病诊断质量管理制度有关资 (原件)
9 . 代理人办理许可申请的委托文件(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书、委托方及受托方有效的身份证明 (原件)

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现场审核→决定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自收到技术评审报告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承诺期限:自收到技术评审报告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办事窗口

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卫生局窗口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9时-12时,下午1时-5时) 周五(上午9时-12时,下午1时-3时)

地 址: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6楼

联系电话:020-38920920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