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司法鉴定人执业变更办理指南
办理须知
司法鉴定人要求变更有关登记事项的,应当及时通过所在司法鉴定机构向原负责登记的司法行政机关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书和相关材料,经审核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所需材料
1 . 司法鉴定人变更登记申请表 (原件)
2 . 司法鉴定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原件)
3 . 身份及学历的证明文件 (原件)
4 . 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或签发居住证的公安机关出具的无刑事犯罪证明 (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流程
- 1
- 司法鉴定人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 2
- 广州市司法局对申请材料中复印件与原件进行核对;
- 3
- 广州市司法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 4
- 广州市司法局出具变更决定文件并上报材料给广东省司法厅备案。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
办事窗口
广州市司法局4楼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点半-12点,下午14点-17点半
地 址:越秀区连新路19号
联系电话:020-8310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