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人才中介)变更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凡经我局核准持《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机构变更机构名称、机构负责人、经营地址的,应办理变更项目登记手续。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变更公司名称的,须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
2、变更经营地址的,新迁入地的场所应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商业用途的、属永久性建筑的(不允许在临时建筑开办)、场地经营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的(不含公摊面积)、合法的、固定的经营场所;
3、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新法定代表人应持广东省职业介绍从业人员资格证。

所需材料

变更名称

(一)变更名称所需材料:

1、填写《企业变更登记表》;

2、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

3、关于企业变更名称的报告;

4、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5、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变更地址

(二)变更地址所需材料:

1、填写《企业变更登记表》;

2、关于企业变更地址的报告;

3、经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租赁登记备案的场地租赁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5、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变更法定代表人

(三)变更法定代表人所需材料:

1、填写《企业变更登记表》(新、旧法定代表人签名,盖公章);

2、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报告;

3、新、旧股东变化情况(第三方验资,复印件,验原件);

4、新法定代表人个人简历,附:身份证,学历证及其网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查询证明或学历鉴定(复印件,验原件),新法定代表人要求:大专以上学历、为公司股东之一;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6、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变更经营范围

(四)变更经营范围所需材料:

1、填写《企业变更登记表》;

2、关于申请变更经营范围的报告;

3、增加相关业务内容相应的材料;

(1)增加“人才信息网络服务”业务的相应材料

(2)增加“人才培训”业务的相应材料

(3)增加“人才测评”业务的相应材料(原件)

办理流程

受理

窗口工作人员根据业务办理指南审查申请人提交的资料是否齐全。申请材料齐全的,进行受理;不齐备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须补充的材料;

承办

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提交责任处室(科室)工作人员审核;

审核

责任处室(科室)工作人员现场核查有关场地、设备和人员情况,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批准

责任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最终审批,转业务受理窗口办理手续。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1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

办事窗口

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四9:00~12:00 13:00~17:00 周五9:00~12:00 13:00~15:00

地 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

联系电话:38920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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