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政策有哪些?
导语 2014年9月1日起,一批新规将影响我们的生活。2014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政策有哪些?
今天开始一批新规将影响我们的生活
下班回家顺道买菜出意外应为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司法解释: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的,都可认定为工伤。
新能源汽车将免征车辆购置税
9月1日起,对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包括进口)的纯电动以及符合条件的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燃料电池三类新能源汽车,将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购置税的市场价格下降幅度约为10%左右。
硕士补助提高每年6000元
根据《关于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秋季起,现有研究生普通奖学金将被调整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博士为每生每年补助12000元,硕士为每生每年6000元。地方高校由各省、市相关部门确定,中央按照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的标准进行分担。
儿童安全座椅将进行强制性产品认证
儿童安全座椅是儿童乘车时最有效的保护方式。根据国家认监委修订的新规,9月1日起,儿童安全座椅将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明年9月1日起,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儿童安全座椅将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禁止地方政府以土地换项目
国土资源部发布的《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9月起各地禁止通过以土地换项目、先征后返、补贴、奖励等形式变相减免土地出让价款。此前有专家表示,这一规定的初衷主要是增加土地的市场交易成本,从而达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目的。
高校理事不得以捐资获取点招名额
教育部公布《普通高等学校理事会规程(试行)》,规定高校理事会理事、名誉理事应当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在相关行业、领域具有广泛影响,且不得以参加理事会及相关活动获得薪酬或其他物质利益,也不得借职务便利获得不当利益,特别是在招生、学位授予等方面获得不当利益。
6年内非营运小车免检政策今起试行
根据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今天起全国试行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免检制度。据有关部门统计,广东省约有190万车主受益。
免检是指无需将车辆送到检测站上线检测,但车主需要申请定期检验合格标志。按照规定,车主要持机动车检验标志申请表、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到车籍地指定的车管所、车管分所、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二手车交易市场等场所设立的检验标志核发窗口即可免费申请。据了解,目前全省有300多个服务窗口可办理此类业务。
不知道自己名下的车辆是否属于免检范围怎么办?广大车主可通过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微信号:zgjtaq)的“车检计算器”或车籍地公布的查询电话(请扫二维码)、政务网站查询。
有关部门特别提醒,对可享受免检政策但9月1日前应上线检测,到9月1日仍未送检的车辆,有关当事人仍需将车辆送到检测站上线检测后方可申领检验合格标志。
广州城乡居民大病医保今起试行
大病医保制度终于正式“落地”。昨日广州市人社局公布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460多万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有了大病保险待遇,自付医疗费用可“二次报销”。根据测算,2015年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标准约为18.28万元,加之大病保险的“二次报销”支付限额最高可达18万元,医保加大病保险最高可“报销”36万元。
今日起,参保人可为2015年的城乡居民大病医保缴费,明年起享受大病保险待遇;不过,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包括参加从化城乡居民医保)的人群,按规定缴纳2015年城乡居民医保费的,从今日起,即可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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