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州车辆报废流程及回收公司一览

  2013年1月14日电商务部网站14日发布了《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明确根据机动车使用和安全技术、排放检验状况,国家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实施强制报废。该规定将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根据规定,已注册机动车应当强制报废的情况包括: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2013年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全文)

报废标准

达到规定使用年限;

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报废流程

1
凡符合报废规定的,首先到以下金属回收点领取《更新报废汽车技术鉴定表》等表格,单位车辆需单位盖章,私车需车主出示身份证签名后,复印身份证。
2
由各金属回收点到车管部门代办有关摩托车报废审批手续。
3
车主将车辆开到金属回收点(各金属回收点提供拖车服务),按规定拆解。
4
由金属回收点到车管等部门代办车辆档案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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