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遗失补办

  《广州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已于2002年7月18日公布实施。广州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行市,区、县级市两级管理。广州市财政局为广州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负责市属、外地驻穗单位的从业资格管理。各区、县级市财政局为各区、县级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负责所属单位以及所辖行政区域内无工作单位的常驻居民、持暂住证的外来人员的从业资格管理。

受理部门

证书所属的会计从业资格日常管理部门。

所需材料

1.遗失情况及补办申请书面材料;
2.在《广州 日报》、《羊城晚报》、《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新快报》或《信息 时报》以及各区、县级市当地的报刊其中之一刊登的遗失声明原件;
3.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一张。

办理流程

1
在广州财政网“会计服务—遗失补办”填写提交有关内容取得电脑受理号后,向受理部门提交所需材料。
2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查实补发。

办理期限

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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