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保障房小区管理扣分办法向公众征求意见

  为加强保障性住房小区规范管理,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后续监管长效机制,提高小区服务管理水平,2010年5月10日,我市印发了《广州市保障性住房小区管理扣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扣分办法》),有效期三年。鉴于《扣分办法》有效期即将期满,市住房保障办根据《扣分办法》的具体实施情况以及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实际情况对其进行了修订,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及建议。

  一、征求意见的时间:2013年3月18日—2013年3月29日。

  二、公众获得征求意见稿全文的途径:点击文本附件下载。

  三、联系部门及方式: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综合处,联系人:李亚丽;联系电话:83262785。

  四、公众提交意见的途径:公众可将书面意见通过网上信箱(邮箱地址:zhengqyj@163.com)、邮寄(广州市豪贤路193号11楼,邮编:510030)或传真(号码:83191642)形式反馈至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综合处。

  特此公告。

  附件:1.广州市保障性住房小区管理扣分办法(修订稿)

   2.关于修订《广州市保障性住房小区管理扣分办法》的说明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2013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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