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驾驶证被注销未超两年重考合格后可恢复驾驶资格

  为与2013年起实施的公安部123号令规定相衔接,江门市交警部门出台了相应的驾驶人考试、驾驶证业务新规定。

  车管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全市机动车驾驶人超过132万,当中有一部分驾驶人对调整的驾驶证业务还“蒙查查”,每年有1000多驾驶人因各种原因被注销驾驶资格,对此,交警部门提醒,由于驾驶证期满未换证及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一年以上等原因,被依法注销了驾驶资格的司机可到车管所参加笔试,通过笔试合格后驾驶资格可“复活”。

  被注销驾证未超两年重考笔试可复活

  江门市车管所所长吴小恩表示,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江门市机动车及驾驶人的保有量不断增长。截至2012年10月,江门市驾驶人保有量高达132.6286万人,在如此庞大数量的驾驶人中,每年有逾千名驾驶人因种种原因被注销驾驶资格。

  驾驶证被注销的情形

  吴小恩分析,发生驾驶证期满未换证超过1年以上的驾驶员多因本人疏忽大意,此类驾驶员一般是持C1、C2、C3、C4、D、E、F类准驾车型驾驶人,持有的驾驶证多属6年有效期,由于其间无需办理驾驶证审验业务,期满换证时没留心导致逾期换证一年后被注销了驾驶资格。此外,还有部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员,特别是2009年换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准驾车型为A1、A2、A3、B1、B2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员,误解驾驶证副页上的提示语,导致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例如:2009年6月换领的机动车驾驶证副页上的提示语是:请从2011年起,每两年于6月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按照法律规定,时间范围是包含本数的,依规定驾驶员应于2011年6月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而部分驾驶员误解为2013年6月才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由此逾期一年以上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而被注销了驾驶资格。

  对于这种情况,有什么解决的办法?

  车管所提示,上述两种情形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未超过两年的,机动车驾驶员通过科目笔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合格后可恢复驾驶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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