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酒类批发经营资格年检方法

酒类批发经营资格年检

事项名称 酒类批发经营资格年检
行政审批内容 符合《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及《关于申领酒类生产、批发、零售许可证有关问题的通知》(粤经贸流通[2004]445号)要求的,颁发酒类批发许可证。
设定审批的法律依据 1、《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省人大常委会第145号公告)
2、《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三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第二批)》(省政府令第106号)。
3、《关于申领酒类生产、批发、零售许可证有关问题的通知》(粤经贸流通[2004]445号)
审批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行政许可配套服务
申报条件 取得《酒类批发许可证》
申报材料
(一式一份)
1.《2010年度广东省酒类批发许可证年检表》;(附件,一式一份);
2. 酒类批发许可证正副本;
3. 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
4.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副本;
5. 2名以上专业人员资格证书;
6.上一年度经营情况总结(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经营情况、是否有被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酒类产品记录、是否建立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酒类流通随附单使用情况等);
7.承诺书(附件,加盖单位印章)。

规范要求:
材料以当年通知为准,以上材料按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附目录,所有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对;确实无法提供原件的,应提供具有相关真实效力的证明。
申请表格 《广东省酒类批发许可证年检表》、承诺书(表格最后有下载)
审批申请 受理机关 市经贸委
审批决定机关 市经贸委
审批程序 申请人向市经贸委窗口提出申请→市经贸委审核→送达申请人。
审批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组织调查、听证会、咨询会、评审等的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颁发(出具)证照(文件)及有效期限 在酒类批发许可证正副本上盖“已年审”字样,有效期一年。
审批的法律效力 申请人获得继续从事酒类批发经营资格
审批收费及依据 不收费
审批年审或年检 每年年检
受理地址 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经贸委窗口
联系电话 38920460
备 注 该事项可以实行网上办理,办理流程见附件:网上办理公告。

相关表格下载

酒类批发许可证年检申请表.doc

酒类批发许可证年检网上办理公告.doc

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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