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深高速:质量合格 收费合理
“抛锚”车主申请审核广深高速收费
因高速路上无处加油,导致车子半路“抛锚”,广州律师赵绍华为此找广深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理论,却得到“质量合格、收费难降”的回应,愤懑难平的赵绍华在将广深高速告上法庭后,昨日又向广东省交通厅和省物价局提交了两份申请书,要求对广深高速公路质量是否合格、收费是否合理的问题进行评定。
事发:半路抛锚怒告高速公司
今年7月21日10时许,广州市民赵绍华驾车通过广深高速公路时,发现车里所剩汽油不多,他便以最省油的速度开往新联加油站,不料,该加油站早在去年9月份就已停止营业。对道路不熟的赵绍华在寻找加油站的途中将汽油耗尽,车子半路“抛锚”。最终他电话求助122,才得以将车拖至环城高速上的广氮出口加油站加油。为此他付给广深珠高速公路广州路政所290元。大费周折又花了冤枉钱的赵绍华怒气难消。最终,他一纸诉状将广深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该公司退还35元服务费,并赔偿其拖车费用290元。
回复:质量合格,收费合理
赵绍华的主张得到了省政协常委孟浩的力挺。经媒体报道后,不少饱受加油难之苦的车主也积极发声支持。然而在找广深高速方理论时,赵绍华却碰了壁。赵绍华说,对于广深高速公路质量不合格的说法及能否降低收费的提问,“广深公司方面以满意度调查来说明广深高速公路质量合格,并以定价权在政府部门来搪塞。”
赵绍华认为,广深高速公路质量是否合格,不是哪一个人说了算的,也不能以所谓的满意度调查来说明,而是应当经过相关部门组织调查或鉴定,并根据调查或鉴定的结果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的标准来进行评定。
基于此,赵绍华昨日向省交通厅和省物价局分别提交了一份申请书,要求对广深高速公路的质量是否合格、收费标准是否合理进行重新审核。
赵绍华在申请书中清晰地列出了广深高速所违反的相关国家规定。他指出《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通用规范》(JTG D80-2006)及《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高速公路服务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交公路发[2009]31号)都有明文规定:高速公路服务区的平均间距不应大于50公里。
车主:“我打官司出于公益目的”
一毛钱官司并不少见。对于赵绍华打官司的动机,他强调,自己作为一名律师,要求广深公司赔偿300余元没有太大的意义,这次诉讼的主要目的是公益性的,是为通行在广深高速公路上的所有驾乘人员打的一场公益官司。广深公司理应提供合格的服务设施给所有通行广深高速公路的消费者使用。
广州成立创先争优领导小组办公室
昨日上午,广州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组长方旋在会议上宣布市委决定:以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为主,抽调精干力量,成立创先争优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
方旋指出,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要切实履行好职责,充分发挥领导小组成员示范带头作用,全力配合、支持办公室的工作。方旋要求,要把培育典型作为创先争优的着力点之一,培养一些“群众信服、党员敬佩、组织信赖”的先进个人,打造一批干得实、叫得响、推得开的基层党建创新成果。要突出主题,围绕市委的中心工作、服务人民群众、服务亚运、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来开展,通过创先争优活动推动中心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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