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业务指南(15)
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业务须知
一、有关规定
(一)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1、未销售的。
2、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
3、进行科研、定型实验的。
4、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
(二)未销售的,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不得超过三次。
(三)代理人申请机动车登记和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二、办理业务所需资料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详见指南[14])。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属于未销售的和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属于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的机动车还需提交机动车来历证明,以及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五)属于科研、定型实验的还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六)办理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机动车所有人还需提交行驶区域和行驶时间的书面申请。
三、办事地址
(一)岑村车管总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岑村华观路1732号。
(二)白云车管分所,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888号。
(三)黄埔车管分所,地址:广州市黄埔区茅岗路989号。
(四)芳村车管分所,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93号之一。
(五)海珠车管分所,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燕子岗路29号。
(六)东山车管分所,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33号之四。
(七)番禺、花都区和增城、从化市的请到属地车辆管理所办理。
四、咨询(投诉)电话
市局:110;交警支队:37203613;车管所:87220001。
(注:如有变动,以车管所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