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查询车管业务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业务指南(13)

  查询车管业务须知

  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以及公证机构、仲裁机构因办案需要查阅档案的,应当提交档案查询公函和经办人工作证明,查阅档案应当在档案查阅室进行,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在场。

  二、律师事务机构因办案需要查阅档案的,应提供以下证明:1、查询机构出具的公函;2、经办人工作证明;3、法院受理立案的证明文件。同时,查询机动车档案资料需提供机动车号牌号码、号牌种类和机动车所有人的名称;查询驾驶证档案资料需提供驾驶人姓名及其驾驶证号码。符合查询规定的车管所予以出具相关证明。

  三、机动车所有人查询本人的机动车档案的,应当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驾驶人查询本人的驾驶证档案,应当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

  四、办事地址

  岑村车管总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岑村华观路1732号。

  五、咨询(投诉)电话

  市局:110;交警支队:37203613;车管所:87220001。

  (注:如有变动,以车管所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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