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开四停四什么时候结束?
导语 广州市对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继续实施“开四停四”管理,政策有效期延长1年,即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6月30日。
广州开四停四什么时候结束?
2023年5月19日,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布《关于延长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通告有效期的通知》,将《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穗公交规字〔2018〕3号)有效期延长1年。
现行政策原定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现将其有效期延长1年,即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6月30日。
广州限行政策:
自2018年7月1日零时起,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含临时号牌车辆,下同)驶入本市以下范围(不含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按自然日计算,下同),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以上。
延长通告有效期的主要依据
《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粤府令第227号)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范性文件因行政管理需要仅作文字表述、管理部门名称调整等不涉及实体内容的简易修改,或者有效期届满拟继续实施但不作修改的,由实施部门依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形成草案后,由制定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发,并在有效期届满前依照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重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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