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哪些电动自行车不能上牌202

导语 广州没有脚踏板骑行功能的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款”的电动自行车不符合登记上牌的条件。

  按照《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定义,电动自行车为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功能,能实现电助动或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因此,没有脚踏板骑行功能的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款”的电动自行车不符合登记上牌的条件。

  广州电动自行车办理登记时,要求:

  1、车辆必须有脚踏骑行功能;

  2、有改装的需还原,有加装的需拆除;

  3、车上必须能查到车架号(三无产品不能上牌)。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出行。不得驾驶非法加装或者改装、拼装、超标等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广州交警将依法予以处罚;车辆经鉴定属于机动车的,依照机动车的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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