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起广州车牌竞价恢复医保审核要求
导语 2021年1月1日起,恢复非本市户籍人员申请参加车牌竞价的职工医保审核规则,即近3年在广州市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累计满24个月。
12月28日,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发布关于恢复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资格职工医保审核规则的通告。通告提到:
2021年1月起,恢复非本市户籍人员申请参加增量指标竞价的职工医保审核规则;
2021年2月起,恢复申请参加增量指标配置的上一个月本市职工医保缴费记录的审核。
非本市户籍人员申请参加2020年12月、2021年1月摇号和申请参加2021年1月竞价已通过资格审核且尚未取得指标的,在有效编码保留期内将自动转入参加次月配置。
2021广州个人申请增量指标参与竞拍应满足的条件(需全部满足):
(一)住所地在广州市(以下满足任意一项):
1、广州市户籍人员;
2、驻穗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
3、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在广州市已申报有效居住登记,近3年在广州市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累计满24个月,(2020年2月起恢复)且上一个月有广州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记录的非广州市户籍人员;
4、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在广州市已申报有效居住登记,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广州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累计缴费达到规定年限的非广州市户籍人员;
5、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工作并已申报有效居住登记,按规定不需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非广州市户籍人员;
6、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工作并已经市高层次人才工作管理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
7、持广州市有效人才绿卡的人员;
8、经广州市认定为总部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人才;
9、持有效身份证明,近2年内每年在广州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并有近2年有效的临时住宿登记信息的港澳台居民、华侨;
10、持有效身份证明,在广州市办理居留许可连续满2年,且近2年内每年在广州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并有近2年有效的临时住宿登记信息的外国人。
非广州市户籍人员申请增量指标时,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时限计算至指标管理机构公布审核结果的前一个月,外地转入医保时限不纳入累计时限,重复参保期间不重复计算时限。
(二)持有有效身份证明和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三)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中小客车,或者名下本市中小客车在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均登记为“注销”或“被盗抢”状态;
(四)名下没有持有有效的本市中小客车指标;
(五)不具备更新指标申领资格;
(六)2年内没有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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