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6日起广州暂停领取临时泊位使用费票据

导语 因为需要置换新版的泊位使用费票据,所以现有的泊位使用费票据在9月16日起暂停发放和领取,下面是详细情况!

关于暂停领取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使用费票据的公告

  因需置换新版的泊位使用费票据,于2020年9月16日起暂停现有泊位使用费票据的发放和领取。请泊位使用人保管好缴费凭证、记录,待新票据到位后可凭相关证明进行补领。重新领取时间,另行公告。

  广州市市政设施收费处

  2020年9月15日

  附:

  1、根据2020年4月1日起实施的《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广州市中心六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使用费标准的通知》规定,每个工作日 7:30-21:30非工作日 10:00-21:30,设为收费时段,其余时段不收费。

  2、广州中心六区是指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和黄埔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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