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8个区全天24小时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导语 挖掘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超柴油车10倍,广州8个区已全天24小时禁止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下面跟着小编来看具体情况吧!

  今年7月中旬,新修订的《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下称《通告》)正式实施,其中明确,“非道路移动机械”为工程机械、场(厂)内机械、港口作业机械、林业园林机械等机械,包括但不限于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摊铺机、平地机、起重机械、桩工机械、开槽机械、混凝土搅拌机、叉车等。

  非道路移动机械虽然在保有量上少于机动车,但非道路移动机械大部分为老旧机械,冒黑烟等现象严重,即使是国家第三阶段最严格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其颗粒物的限值为0.2g/kWh,与国Ⅴ阶段车用重型柴油机的限值0.02g/kWh相比,在消耗相同柴油的情况下,其细颗粒物排放是柴油车的10倍。

  全市8区24小时禁止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

  新修订的《通告》明确,“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是装配有燃油发动机,且发动机在出厂设计时达不到国Ⅲ排放标准,或排放黑烟等可视污染物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在下列范围内24小时禁止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花都、番禺区全部行政区域,南沙、从化、增城区城市建成区。

  《通告》还明确,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区级以上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进口、销售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区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条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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