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2020年3月31日起恢复实施开四停四

导语 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2020年3月31日起恢复实施“开四停四”管理措施。不过,清明节期间(4月4日至6日)不实施限行,外市籍中小客车可正常行驶,按停驶3天计算。

  【广州2020年3月31日起恢复实施“开四停四”】

  根据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医疗防治组发布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风险分级,当前我市各区均为低风险地区,为做好广州复工复产的道路交通运行保障,恢复正常交通运行秩序,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2020年3月31日起恢复实施“开四停四”管理措施,市民可关注“广州交警”微信公众号-个人中心进入“开四停四助手”,提前做好个人出行规划。

  3月31日恢复“开四停四”管理措施后,由于清明节期间(4月4日至6日)不实施“开四停四”,外市籍中小客车可正常行驶,按停驶计算(即停驶3天)。因此,只要4月3日在管控区域内行驶,4月7日则需停驶1天,才能达到“停四”条件。如4月3日在管控区域内行驶,则达到“停四”条件, 4月7日则可正常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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