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东21个地市可电子化转籍(附申请方式+所需材料)
导语 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转籍档案资料电子化业务试点应用范围将扩大到全国200个城市,广东省21个地市将全部纳入试点范围。
近期,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转籍档案资料电子化业务试点应用范围将扩大到全国200个城市,广东省21个地市将全部纳入试点范围。
值得注意的是,机动车所有人发生变化的转移登记不适用电子化转籍。在转入地车管所提出申请的,车主需交验机动车、交回原机动车号牌;在转出地车管所提出申请的,车主在转出地不需要交验机动车,可直接前往转入地车管所提交材料、交验机动车,办理转籍业务。
申请方式:
- 1.转出地申请;
- 2.转入地申请;
- 3.通过交管12123APP网上申请。
所需资料: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
电子化转籍业务内容:机动车转籍档案资料电子化转递,车辆在试点城市之间转籍的,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车管所申请办理,不再需要到迁出地车管所提取纸质档案、查验车辆,变两次查验为一次查验,两次业务一次办。节约群众办事时间,方便群众就近办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