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珠三角国五互迁广州 韶关国五车可以迁入吗?
导语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的通告》(粤府函〔2019〕147号)规定,2023年6月30日前,珠江三角洲区域内在用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可以互迁。那么韶关属于珠三角吗?韶关国五车可以迁入广州吗?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的通告》(粤府函〔2019〕147号)规定,2023年6月30日前,珠江三角洲区域内在用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可以互迁。那么韶关属于珠三角吗?韶关国五车可以迁入广州吗?
问:149号文件里面的第四点,到2023年,国五车在珠江三角洲内可以互迁,请问,韶关市,是否属于珠江三角洲?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答复:韶关市不属于珠江三角洲,韶关在用国五车不能在珠三角互迁。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2019年9月30日前可以办理注册登记、变更登记或转移登记
(一)2019年6月30日前已销售并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新车。
(二)2019年6月30日前在外地已办结转出登记手续拟迁入珠江三角洲区域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
(三)我省汽车经销商库存的且汽车产品合格证标注日期或者进口汽车《货物进口证明书》标明的办结进口手续日期为2019年6月30日以前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新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