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底前广东市民持岭南通可通行粤港澳
导语 2013年12月1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发布。2013年底前广东市民持公交卡可通行粤港澳。
年底前市民持公交卡可通行粤港澳
昨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下简称“意见”)发布。
意见明确,年底前市民持公交卡可通行全省,并可实现粤港、粤澳互联互通,2015年底前实现“岭南通”在城际轨道交通、道路客运等领域的应用。
广东将力争到2020年,实现全省特大城市和大城市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60%以上,基本实现特大城市和大城市中心城区公共交通站点500米全覆盖。
到2020年底前,建成以广州、深圳、珠海为主要枢纽,覆盖珠三角区域内主要城镇的城际轨道交通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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