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公交带烟花爆竹的处罚规定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分享本文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