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华乐街道办招聘经济普查指导员(11.24截止)

导语 越秀区华乐街道办招聘经济普查指导员1名,要求大专学历,40岁以下,2023年11月22日至11月24日上午9:30-12:00,下午2:30-6:00现场报名!

  广州市越秀区华乐街道办事处招聘经济普查指导员1名(11.24截止)

  一、普查指导员岗位说明及招聘条件

  (一)工作职责:

  1. 监测普查数据,提升数据质量;

  2. 对普查员开展业务培训;

  3. 指导普查员开展普查工作;

  4. 对企业、机关、社团、个体工商户等开展实地上门调查工作,回收、审核、录入调查报表;

  5. 负责经济普查宣传工作,以图文、视频等多种形式宣传;

  6. 完成普查办安排的其他任务。

  (二)职位要求:

  1. 男女不限,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26日以后出生);

  2. 大专以上学历,有财务会计类、统计、计算机类等相关专业人员优先录用;

  3. 能熟练使用电脑及运用Microsoft Office办公软件(Word、Excel、PowerPoint);

  4. 身体健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意识,工作态度认真、积极主动,沟通协调能力强,工作认真细致有责任心。

  二、现场报名

  1.《越秀区华乐街公开招聘经济普查指导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见附件,请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张贴小一寸证件近照);

  2. 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验视用)和复印件各1份;

  3.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2日(星期三)至2023年11月24日(星期五)上午9:30—12:00,下午2:30—6:00;

  4. 报名地址:本人将报名资料送至广州市越秀区华乐街道办事处(麓苑路49号三荣大厦2楼社区发展办)。

  三、面试

  1.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2. 面试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华乐街道办事处(麓苑路49号三荣大厦2楼社区发展办)。

  四、其它事项

  我街将与本次招聘人员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聘用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试用期为一个月,本公告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3599314、83492235(杨小姐、郑先生)。

  附件:越秀区华乐街公开招聘经济普查指导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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