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研究院面向社会招聘办公室助理文员2名

导语 广州市教育研究院由于工作需要,正在面试社会招聘2名办公室助理文员,报名截止至3月15日,详见正文。

  根据工作需要,广州市教育研究院拟面向社会招聘办公室助理文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责任心强,吃苦耐劳、能承受加班压力。

  二、薪酬待遇

  薪酬福利待遇:6000-7000元/月(含五险一金等);享受单位员工工会福利、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寒暑假轮休等假期。

  三、岗位所需条件

  (1)中共党员;

  (2)专业要求:汉语言文学、文秘教育、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专业;

  (3)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年龄35周岁以下,报考计算年龄截至2023年3月15日;

  (5)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3.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合同人员的其它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3月15日。

  (二)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考者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报名表(见附件),以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邮箱:jyyrenshi@163.com。

  (三)面试。本次招聘实行“合则约见”形式开展筛选。即:向社会公布招聘岗位及所需资格条件,由报考者自愿报考,经相关部门进行材料审查,根据报名实际情况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面试前,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为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本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资格。凡弄虚作假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在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如在聘用后发现前述证件材料造假的,聘用单位有权终止聘用关系,并且除支付工作期间的工资外,无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支付其他费用。

  (四)体检。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高低以1:1的顺序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体检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

  (五)公示。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广州市教育研究院公布栏张贴,公示期为7天。

  (六)聘用。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给拟聘人员办理相关用工手续。实行二个月试用期,试用期结束后,适合岗位所需的,签订聘用合同。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州市教育研究院负责解释。

  附件:广州市教育研究院招聘办公室助理文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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