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儿童福利会幼儿园招聘幼儿教师1名

导语 2023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儿童福利会幼儿园招聘编外幼儿教师1名,报名时间:2023年1月26日上午9:00至1月28日下午17:00。更多详细内容见正文。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幼儿园教师1名。

  二、招聘对象:

  社会人员,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儿童福利会幼儿园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教师职位表》

  三、报考条件

  (一)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6、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7、其他条件:见附件1职位表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录用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招用的其他情形。

  (三)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须具备《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儿童福利会幼儿园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教师职位表》(附件1)规定的条件。

  2.年龄条件:报考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12日及以后出生)。

  四、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发布招聘公告、受理报名、资格初审、专业技术能力测试、面试、笔试、资格复查、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相关信息将在荔湾区芳村儿童福利会幼儿园公众号上及时公告,请考生理解、配合。

  (一)发布公告、报名

  1.发布公告时间:2023年1月20-22日网址:荔湾区芳村儿童福利会幼儿园公众号

  2.受理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1月26日上午9:00至1月28日下午17:00。报名方式:线上报名。把相关资料(填写附件2、并按附件2要求扫描相关资料整理成一份PDF发至邮箱)发到邮箱:fcefy@126.com, 材料命名为“姓名+联系方式”。

  资格审查资料:

  ①报名登记表(附件2,需打印签名后扫描);

  ②身份证(正反面);

  ③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④学历证(含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⑥普通话证书;

  ⑦教龄证明(提供合同)

  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月29日

  1.凡不符合招聘条件、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均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职位。

  3.注意:3≤职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招聘人数<10,该职位所有考生免基本能力测试,直接进入面试测试。

  (三)专业技术能力测试专业技术能力测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在荔湾区芳村儿童福利会幼儿园公众号另行公告

  1.基本能力测试有关安排在幼儿园公众号另行公告。

  2.基本能力测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形式,对考生进行考核。

  3.基本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设合格线。基本能力测试仅作为筛选考生的手段,结果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4.根据考生基本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排序,各职位按1:10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该职位入围考生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四)面试

  1.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和时间、地点将在荔湾区芳村儿童福利会公众号另行公告,考生可通过上述渠道查询。

  2.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7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的人员名单。该职位入围考生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

  (五)笔试

  1.进入笔试环节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在荔湾区芳村儿童福利会幼儿园公众号另行公告。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成绩按3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笔试内容包括学科专业知识(占90%),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等(占10%)。

  3.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将以信息的形式发给考生。

  (六)资格复审

  1.按照面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考生综合成绩及各环节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如综合成绩出现同分情况,则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的排序确定最后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

  2.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具体名单将在幼儿园公众号另行公告。

  (七)体检体检时间: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组织实施。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稿)执行。

  2.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报考人员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八)考察体检

  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报考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九)公示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名单在幼儿园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

  (十)递补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用人单位在同一岗位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1.考生放弃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或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十一)聘用和相关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查实符合条件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拟聘人员须取得职位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拟聘用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的,视为放弃录资格。

  3.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

  4、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五、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考生报名后视为认同公告所有内容,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

  2.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它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3.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或隐瞒任何不适宜聘用情况的。

  4.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荔湾区芳村儿童福利会幼儿园可根据工作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时间及时在幼儿园公众号上公布,请参加招聘的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本次招聘工作由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儿童福利会幼儿园组织实施和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20-81806286。

  附件:附件1: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儿童福利会幼儿园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教师职位表.xls(点击下载

  附件2-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儿童福利会幼儿园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教师报名表.doc(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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