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
导语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本次招聘截止至12月15日18:00.更多详细内容见正文。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1名。具体职位见《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职位表》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职位表 | ||||||
招聘职位 | 招聘人数 | 资格条件 | 报名邮箱 |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年龄 | 其他资格条件 | |||
A01 | 1 | 预防医学、公共卫生、全科医生 | 本科/学士及以上 | 40周岁以下 | 具有一定的应急处置工作能力和写作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和办公软件应用。 | 邮箱:hdjszp@163.com。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需要;
4.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6.具体年龄要求见职位表,年龄计算截止至2022年12月12日;
7.下列情况不接受其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2)近3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造假等行为的;
(3)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者于12月15日18:00前将《报名表》(附件2,点击下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证书备案表(可在学信网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证及证明自己能力的相关材料等扫描件发送至邮箱:hdjszp@163.com。
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通知进入考试环节。
(二)考试。
1.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专业素质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2.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具体的通知为准。
(三)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历学位、技术资格、工作实际等情况等。考察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缺额可以按顺序进行递补。
(四)体检与公示。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根据考察、体检的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广州花都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签订劳动合同。
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初次签订劳动合同时间为一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续签。
四、待遇
实行经费包干制,包干经费为7.2万元/年/人(含单位及个人五险一金费用)。
五、其他说明
1.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2.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以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3.本通告所涉及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凡冠有“以下”“以上”等字眼的,均含本数量或本级。
4.关于招聘职位要求的相关问题,请在办公时间拨打电话:020-36898754进行咨询。
5.未尽事宜,由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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