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沙东街道综合保障中心招聘环卫管理人员
导语 广州市天河区沙东街道综合保障中心招聘7名环卫管理人员,本次招聘从2022年11月22日9:00至11月28日18:00截止,详细内容见正文。
温馨提示:沙东街道综合保障中心公开招聘7名环卫管理人员报名期限延长至2022年11月28日,现将有关事宜补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环卫管理人员7名。
二、招聘条件
(一)环卫管理人员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5月31日,即1987年5月31日之后出生)。
2.法律专业2名、会计专业1名、不限专业4名,学历要求:全日制教育本科或以上学历。
(二)其他事项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党政机关工作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
2.无社会不良记录,无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能够服从组织安排和管理。
3.身体健康,既往至今,无传染性疾病,无基础疾病,品行端正,积极乐观,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事业心和责任心。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涉嫌违法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曾因违反党纪受过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2日9:00至11月28日18:00。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广州市天河区门户网站(点击进入)“通知公告”栏目查看公告,下载填写《沙东街道综合保障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点击进入),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发送至邮箱864443253@qq.com进行报名。考生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及参加考试。
(三)报考要求:考生报名后,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者方可参加笔试。如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未达比例的,将视实际情况适当延长报名期限。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采用闭卷方式,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笔试内容分为公共科目知识和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时参加笔试。
(二)资格审查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在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选,未达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须考生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2)参加资格审查,所有证件、资料均以原件为准,仅提供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等一律无效。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明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均不予录用。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在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中按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比例的,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确定。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满60分的不予录用。
(五)体检、组织考察、确定拟录用名单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招聘人数等额的体检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三甲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招聘入职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考察。
体检审查结束后,确定为拟聘用人选,通过天河区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五、福利待遇
薪酬待遇参照社区居委专职人员待遇。
六、注意事项
(一)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二)应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公开招考工作时间调整的,沙东街道综合保障中心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
(四)本公告及录用最终解释权在沙东街道综合保障中心。
附件:
1.沙东街道综合保障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doc(点击下载)
2.沙东街道综合保障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资料目录.doc(点击下载)
(联系人:王女士,电话:020-37250267;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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