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附中黄埔实验学校东校区事业编教师招聘什么时候报名?
导语 广大附中黄埔实验学校东校区事业编教师招聘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是从2022年11月4日9:00至2022年11月8日17:00。逾期不接受报名,详细报名流程见正文。
温馨提示:本次招聘按照网上报名、考试确认、综合素质评估、资格审查、面试、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是从2022年11月4日9:00至2022年11月8日17:00。逾期不接受报名。
重要备注:受疫情影响,除报名时间按公告外,其他环节具体时间为预定时间。招聘环节和考试形式根据实际情况,有可能调整,必要时采取线上考试方式。相关信息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点击进入)的“相关通知”栏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请保持报名系统中的手机号码通讯正常。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4日9:00至2022年11月8日17:00。逾期不接受报名。
(2)网上填报资料:报考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点击进入)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资料信息并且完成网上报名。
2.报名有关要求
(1)本次报名仅限网上报名,不接受考生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岗位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4)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每人只限填报1个具体岗位。招聘岗位的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成功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考人数。
(二)考试确认
1.网上成功报名的考生需登录报名系统进行考试网上确认。
2.考试网上确认时间待定。有关通知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点击进入)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网上确认参加综合素质评估的操作方式: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查询统计——报考情况查询——报考地区选择“广东省广州市”——搜索——确认参加考试。
4.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考生才能参加综合素质评估以及本次招聘后续的各项环节。
(三)综合素质评估
1.综合素质评估的时间和地点以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为准。
2.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点击进入)下载打印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3.综合素质评估主要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小组讨论、结构化面试等形式对考生进行考察。各岗位具体考核形式见下表。
岗位类别 | 测试形式 | |
A类岗位 | 专业技能测试 | |
B类岗位 | 岗位招聘数与考试确认人数>1:10的岗位 | 现场小组讨论或线上结构化面试等形式 |
岗位招聘数与考试确认人数≤1:10的岗位 | 该岗位所有考生综合素质评估环节免考,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
音乐、美术、体育为A类岗位。其他为B类岗位。
4.综合素质评估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评估仅作为优选考生的手段,不设合格线,结果不计入考生总成绩。
5.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按1:10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核环节的人数。入围资格审核的最后一名如出现同分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资格审核。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
(四)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待定。有关通知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点击进入)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资格审核采取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如果线下审核,须考生本人到场参加。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资格审核不合格的或没有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将不安排其参加面试。招聘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按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参加资格审核须提供如下材料:
2023年毕业生:报名表(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打印)、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载明专业名称及学位信息的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如果部分高校尚未下发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可提供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可授予的学位及名称,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材料)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
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报名表(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打印)、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清单等)、获奖证书、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1张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五)心理品质测试
心理品质测试在资格审核环节后由第三方人才机构进行测试。心理品质测试的结果仅供招聘单位参考,不记入考生综合成绩,但参加了心理品质测试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轮。
(六)面试
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说课或试教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根据考生面试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环节的人数。入围笔试的最后一名如出现同分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笔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
(七)笔试
1.进入笔试环节的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点击进入)下载笔试准考证,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笔试的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轮。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取得相应中学高级教师职称的考生免笔试。
(八)体检
考生总成绩由面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的比例确定。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免笔试的考生,其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则按面试成绩排序,仍同分,则再进行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九)考察
招聘单位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组应出具考察意见,重点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素质能力、遵纪守法情况、工作或学习表现情况等各方面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提出是否合格的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十)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广州市黄埔信息网(点击进入)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一)人员聘用和工资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纳入广州市黄埔区教育系统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广州市及黄埔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办理。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其中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由事业单位按招聘岗位办理转正。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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