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广大附中黄埔实验学校东校区教师招聘有哪些岗位?

导语 2022广大附中黄埔实验学校东校区教师招聘岗位,本次招聘由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公开招聘,详细岗位及报考条件见正文。

  一、招聘岗位

2022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广大附中黄埔实验学校东校区事业编制教师岗位需求表
序号 招聘单位全称 职位代码 招聘岗位类别 招聘岗位等级
招聘岗位
名称
招聘
对象
事业编制拟录用人数 专业要求(专业名称/专业代码)
研究生 本科
1 广大附中黄埔实验学校东校区 1-1 专业技术岗 专业技术十二级 初中语文教师 不限 6 课程与教学论(语文方向)(A040102)、学科教学硕士(专业硕士)(语文方向)(A040113)、中国语言文学(A0501) 中国语言文学类(B0501)
2 广大附中黄埔实验学校东校区 1-2 专业技术岗 专业技术十二级 初中数学教师 不限 6 课程与教学论(数学方向)(A040102)、学科教学硕士(专业硕士)(数学方向)(A040113)、数学(A0701) 数学类(B0701)
3 广大附中黄埔实验学校东校区 1-3 专业技术岗 专业技术十二级 初中英语教师 不限 6 课程与教学论(英语方向)(A040102)、学科教学硕士(专业硕士)(英语方向)(A040113)、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A050211)、英语语言文学(A050201)、英语笔译硕士(专业硕士)(A050212)、英语口译硕士(专业硕士)(A050213) 英语(B050201)、商务英语(B050262)
4 广大附中黄埔实验学校东校区 1-4 专业技术岗 专业技术十二级 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师 不限 3 课程与教学论(政治方向)(A040102)、学科教学硕士(专业硕士)(政治方向)(A040113)、政治学(A0302)、马克思主义理论(A0305) 政治学类(B0302)、马克思主义理论类(B0305)
5 广大附中黄埔实验学校东校区 1-5 专业技术岗 专业技术十二级 初中历史教师 不限 3 课程与教学论(历史方向)(A040102)、学科教学硕士(专业硕士)(历史方向)(A040113)、历史学(A0601) 历史学类(B0601)
6 广大附中黄埔实验学校东校区 1-6 专业技术岗 专业技术十二级 初中物理教师 不限 3 课程与教学论(物理方向)(A040102)、学科教学硕士(专业硕士)(物理方向)(A040113)、物理学(A0702) 物理学类(B0702)
7 广大附中黄埔实验学校东校区 1-7 专业技术岗 专业技术十二级 初中化学教师 不限 2 课程与教学论(化学方向)(A040102)、学科教学硕士(专业硕士)(化学方向)(A040113)、化学(A0703) 化学类(B0703)
8 广大附中黄埔实验学校东校区 1-8 专业技术岗 专业技术十二级 初中地理教师 不限 1 课程与教学论(地理方向)(A040102)、学科教学硕士(专业硕士)(地理方向)(A040113)、地理学(A0705) 地理科学类(B0705)
9 广大附中黄埔实验学校东校区 1-9 专业技术岗 专业技术十二级 初中生物教师 不限 1 课程与教学论(生物方向)(A040102)、学科教学硕士(专业硕士)(生物方向)(A040113)、生物学(A0710) 生物科学类(B0710)
10 广大附中黄埔实验学校东校区 1-10 专业技术岗 专业技术十二级 初中音乐教师 不限 1 课程与教学论(音乐方向)(A040102)、学科教学硕士(专业硕士)(音乐方向)(A040113)音乐学(A050402)、舞蹈学(A050408)、音乐硕士(专业硕士)(A050409)、舞蹈硕士(专业硕士)(A050414) 音乐与舞蹈学类(B0505)
11 广大附中黄埔实验学校东校区 1-11 专业技术岗 专业技术十二级 初中体育教师 不限 2 课程与教学论(体育方向)(A040102)、学科教学硕士(专业硕士)(体育方向)(A040113)、体育学(A0403) 体育学类(B0403)
12 广大附中黄埔实验学校东校区 1-12 专业技术岗 专业技术十二级 初中美术教师 不限 1 课程与教学论(美术方向)(A040102)、学科教学硕士(专业硕士)(美术方向)(A040113)美术学(A050403)、设计艺术学(A050404)、美术硕士(专业硕士)(A050415)、艺术设计硕士(专业硕士)(A050416) 美术学类(B0507)、设计学类(B0508)
13 广大附中黄埔实验学校东校区 1-13 专业技术岗 专业技术十二级 初中信息技术教师 不限 1
教育技术学(A04011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A0812)、现代教育技术硕士
(专业硕士)(A040114)、软件工程(A0835)
教育技术学(B040104)、计算机类(B0809)
14 广大附中黄埔实验学校东校区 1-14 专业技术岗 专业技术十二级 初中心理教师 不限 1 心理学(A0402) 心理学类(B0402)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非广州市户籍人员还须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区户口迁入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

  1.报考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取得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博士学位或取得相应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取得相应正高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年龄、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至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首日前一天。

  2.考生必须持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3年毕业生须承诺在试用期满转正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3.考生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应聘岗位的专业相对应。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研究生可以以其本科专业报名,还需符合该岗位的年龄、学历、学位及其他要求。以研究生专业报名的,其本科专业也需与研究生专业方向一致。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专业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或者研究生院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经招聘领导小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研究生考生,其专业和研究方向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方向一致,也符合要求。

  若考生已取得与应聘职位相应的中学教师职称证中所任教学科与职位学科相一致的,可视为专业一致。教师职称证书取得时间的计算,截至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首日前一天。

  4.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考生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暂未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或以上证书的2023年毕业生须承诺在办理入职手续前取得,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5.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必须取得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获得境外[指港澳台及外国(地区)]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且可提供雅思7分或托福90分及以上成绩单的考生除外)。暂未取得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八级合格证书的2023年毕业生须承诺在办理入职手续前取得相应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6.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不受理报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近2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拟报考的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公开招聘报名结束之日。

  三、报名流程

  本次招聘按照网上报名、考试确认、综合素质评估、资格审查、面试、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重要备注:受疫情影响,除报名时间按公告外,其他环节具体时间为预定时间。招聘环节和考试形式根据实际情况,有可能调整,必要时采取线上考试方式。相关信息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点击进入)的“相关通知”栏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请保持报名系统中的手机号码通讯正常。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4日9:00至2022年11月8日17:00。逾期不接受报名。

  (2)网上填报资料:报考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点击进入)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资料信息并且完成网上报名。

  2.报名有关要求

  (1)本次报名仅限网上报名,不接受考生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岗位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4)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每人只限填报1个具体岗位。招聘岗位的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成功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考人数。

  (二)考试确认

  1.网上成功报名的考生需登录报名系统进行考试网上确认。

  2.考试网上确认时间待定。有关通知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点击进入)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网上确认参加综合素质评估的操作方式: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查询统计——报考情况查询——报考地区选择“广东省广州市”——搜索——确认参加考试。

  4.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考生才能参加综合素质评估以及本次招聘后续的各项环节。

  (三)综合素质评估

  1.综合素质评估的时间和地点以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为准。

  2.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点击进入)下载打印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3.综合素质评估主要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小组讨论、结构化面试等形式对考生进行考察。各岗位具体考核形式见下表。
岗位类别 测试形式
A类岗位 专业技能测试
B类岗位 岗位招聘数与考试确认人数>1:10的岗位 现场小组讨论或线上结构化面试等形式
岗位招聘数与考试确认人数≤1:10的岗位 该岗位所有考生综合素质评估环节免考,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音乐、美术、体育为A类岗位。其他为B类岗位。

  4.综合素质评估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评估仅作为优选考生的手段,不设合格线,结果不计入考生总成绩。

  5.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按1:10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核环节的人数。入围资格审核的最后一名如出现同分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资格审核。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

  (四)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待定。有关通知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点击进入)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资格审核采取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如果线下审核,须考生本人到场参加。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资格审核不合格的或没有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将不安排其参加面试。招聘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按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参加资格审核须提供如下材料:

  2023年毕业生:报名表(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打印)、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载明专业名称及学位信息的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如果部分高校尚未下发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可提供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可授予的学位及名称,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材料)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

  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报名表(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打印)、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清单等)、获奖证书、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1张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五)心理品质测试

  心理品质测试在资格审核环节后由第三方人才机构进行测试。心理品质测试的结果仅供招聘单位参考,不记入考生综合成绩,但参加了心理品质测试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轮。

  (六)面试

  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说课或试教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根据考生面试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环节的人数。入围笔试的最后一名如出现同分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笔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

  (七)笔试

  1.进入笔试环节的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点击进入)下载笔试准考证,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笔试的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轮。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取得相应中学高级教师职称的考生免笔试。

  (八)体检

  考生总成绩由面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的比例确定。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免笔试的考生,其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则按面试成绩排序,仍同分,则再进行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九)考察

  招聘单位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组应出具考察意见,重点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素质能力、遵纪守法情况、工作或学习表现情况等各方面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提出是否合格的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十)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广州市黄埔信息网(点击进入)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一)人员聘用和工资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纳入广州市黄埔区教育系统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广州市及黄埔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办理。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其中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由事业单位按招聘岗位办理转正。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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