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社会治理工作队队员招聘要求
导语 中共广州市黄埔区委政法委员会招聘社会治理工作队队员5名,要求18至30周岁,社会治理岗(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相关专业)法治建设岗(全日制大专学历+法学类相关专业),12月14日9时至12月15日(周五)18时发邮件报名!
中共广州市黄埔区委政法委员会招聘社会治理工作队队员招聘条件
1.基本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年龄要求。
招考报名年龄为:18至30周岁(即1993年12月1日至2005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
3.学历要求。
(1)社会治理岗。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要求:社会工作(B030302)、汉语言文学(B050101)、现代管理类(专业大类04)。(参考附件-1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2)法治建设岗。取得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法学类相关专业(参考附件-1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如有疑问的,可携相关资料现场确认。
应聘人员需于2023年12月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书。
4.具有与岗位工作强度相匹配的身体素质条件,形象气质较佳,体型匀称,五官端正,无精神病史,无影响正常工作的家族病史,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临场应变能力;体表无纹身、无明显大面积疤痕、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矫正视力达到4.9(0.8)以上,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或者有吸毒、参邪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或存在较为严重债务纠纷的;
(6)经招聘单位研究认定不适合从事该类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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