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生育险产前检查费用报销条件
导语 广州生育险包含的产前检查费用,符合条件的可直接结算,因情况特殊未能结算的,符合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的可申请报销,详情可查看正文。
广州产前检查费用报销生育保险条件
在异地发生或因其他特殊情况未能刷卡结算产前检查费用且符合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的女职工、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办理。
注意:职工在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者经备案后在省内异地联网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照规定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例:赵女士2021年10月办理了产前检查就医确认手续,选择产检分娩就医地为湖南省xx市,2021年12月1日赵女士在湖南省xx市分娩,赵女士可在分娩次日起3年内(即2021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2日期间)办理产前检查费用支付业务,申请报销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
1.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起,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用人单位停止缴费的,其职工和职工未就业配偶自次月起停止享受相应的待遇;
2.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按照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的起止时间与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时间一致;
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并办理伤残退休手续的职工、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按照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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