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生育保险不报销的部分有哪些?

导语 广州生育保险不报销的部分包括: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在境外就医的、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等费用,详情可查看正文。

  广州不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

  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3.应当由公共卫生或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负担的;

  4.在境外就医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纳入的。

  注意:

  1.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生育医疗费用,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先行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2.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起,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广州本地宝,关注后对话框回复【生育保险】获广州生育医疗费报销办理指南、零星报销办理指南/入口、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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