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住院保障计划领伤残补助的条件?
导语 申领广州住院保障计划中的伤残补助,需经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详情可查看正文。
广州住院保障计划领伤残补助条件:
参保职工非因工伤致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并经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一次性申领8000元补助金。
注意:凡参加住院保障计划的单位,即可赠送广州市职工非因工伤病残互助保障计划,同步参保,无须缴纳参保费用。
非因工伤病残计划补助金无法申领情况
1.因为以下原因之一者造成伤病残的:
①因工伤或职业病;
②自杀、故意自伤身体;
③因违法犯罪、斗殴、酗酒、或服用、吸食、注射毒品或管制药品等故意行为;
④因违反计划生育患病、妊娠、流产、分娩;
⑤因酒后驾车、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驾驶无有效行驶证或者驾驶与驾照不符的机动交通工具、本人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⑥因整容手术或者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造成伤病残的;
⑦因地震自然灾害造成伤病残的。
2.申请补助金时限超过医疗保险结算费用或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之日起 120 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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