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能补缴吗?
导语 根据《广东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办法(试行)》要求,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费不实施补缴。
广东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不能补缴。
根据《广东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办法(试行》第八条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费不实施补缴,灵活就业人员已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不退费。
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
参加失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失业的,可以按照《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不含省外户籍人员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灵活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就业需求的。
灵活就业人员由灵活就业状态转为失业状态时,应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办理停止参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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