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指南

导语 年满16周岁的广州市户籍城乡居民,可在户籍所在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在广州市居住并持有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按国家和省的规定,在居住证所在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办理条件】

  年满16周岁的广州市户籍城乡居民,可在户籍所在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在广州市居住并持有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按国家和省的规定,在居住证所在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有下列情形的,不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

  (一)在校学生;

  (二)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下同)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的人员;

  (三)正在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

  (四)已经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待遇的人员;

  (五)户籍迁入广州市时已年满60周岁的人员;

  (六)按照规定不应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的其他人员。

  【办理材料】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3、广东省居户口簿。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申办人点击广东政务服务网“在线申办”按钮后登录,在线填写申请表单,上传申请材料。不按规定要求填写申请书及上传其他申请材料的,视为无效申请。

  2.受理:受理部门对申办人网上提交材料电子版进行审查,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3.办结:短信通知申办人带齐需核验的申办材料实物原件到窗口提交核验或邮寄材料原件提交核验,交验材料与网上提交电子版相符当场给予核定单或邮寄核定单及返还材料原件。(仅支持通过邮政收件、寄件,邮寄费用为申请人自费)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办人通过现场提出书面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受理部门当场对申办人的资格和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情况复杂的,可出具《受理回执》,并在 个工作日内办结。

  3.办结:受理部门办结业务通知申办人领取核定单或邮寄核定单。(仅支持通过邮政收件、寄件,邮寄费用为申请人自费)

  备注: 不同办事站点的流程和材料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办理前咨询020-12345。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广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城乡养老】可获广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网上缴费入口、参保指南、城乡养老保险常见问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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