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广州公积金无备案租房网上提取流程(首次+二次)

导语 在广州住房公积金官方号,登录账户后,选择“提取业务”,若从未办理过提取业务的,可直接点击“新增提取”,提取形式选择“住房性消费提取”,提取原因选择“租房”,按照页面提醒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正文!

首次提取

  第一步:在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登录账户后,选择“提取业务”,若从未办理过提取业务的,可直接点击“新增提取”,提取形式选择“住房性消费提取”,提取原因选择“租房”(详见图一)。

  若曾办理过提取业务,且不再以该提取单继续办理提取的,需先注销原提取单再办理新增提取操作(详见图二)。若原提取单仍需继续办理的,操作详见非首次提取。

  (图一)

  (图二)

  第二步:选择“租房种类”--无租赁备案证明,选择“该房屋是否已发生提取”,若选择“是”则录入该申请单的信息:提取单编号、提取申请人(姓名)、提取申请人证件号,录入并校验通过后,自动关联该提取单并带入已有的信息;

  注:所关联的提单及提取人必须为“正常”状态

  第三步:录入“产权信息”、“提取信息”若“该房屋是否已发生提取”选择“是”的,系统将自动带入提取申请单中已有的房屋信息,且不允许修改。)。

  录入信息注意事项:

  所属区:按照职工工作所在区或居住所在区选择。

  首次提取开始年月:系统自动默认,不允许修改。

  第四步:按照要求填写完整并核对无误后,点击“确认并上传资料”,进入扫描界面。

  第五步:将提取资料拍照扫描到相应项目内,带*号项目为必扫项。

  第六步:所有资料拍照扫描完成后,点击“获取验证码”,并录入手机验证码和图形验证码。

  注:若界面中手机号为空的,请返回主页面先绑定手机号码再办理提取业务。

  第七步:点击“提交”刷脸认证,认证通过后提示操作成功,并自动校验提取人在广州市内是否有房产,若有,提交中心部门审批;若无,则提交中心结算部门,无需中心部门审批,职工等待资金到账即可。

  关于撤回:

  1、提交到中心部门审批的,在中心部门未获取该笔提取案件前,可进行撤销操作。在主页面选择“提取业务”,点击需撤销的提取申请单,进入查看详细信息后,在最下方选择“撤回申请”,录入完验证码后,点击“提交”即可撤回。

  注:无需中心部门审批的提取案件,无法办理撤回操作。

  2、撤回后的提取申请可点击“修改”重新办理,或点击“注销申请”注销该提取申请单。

二次及以上提取

  第一步:非首次提取的职工,在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登录账户后,选择“提取业务”,选择需要二次提取的提取单,再拉到最下面点击“申请二次提取”,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进入办理界面后,核对房屋基本信息及转账信息,若需更换转账账号的,可对“转入账户类型”、“转入银行”、“转入账号”项目进行修改,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信息录入并核对无误后,点击“获取验证码”,并录入手机验证码和图形验证码,如下图所示:

  注:若界面中手机号为空的,请返回主页面先绑定手机号码再办理提取业务。

  第四步:点击“提交”刷脸认证,认证通过后提示操作成功,代表已将该提取申请上报到中心部门进行审批,如下图所示;

  租房(无租赁备案证明)提取的,若校验提取人在广州市内有房产,则提交中心部门审批;若无,则提交中心结算部门,无需中心部门审批,职工等待资金到账即可。

  关于撤回:

  1、提交到中心部门审批后,在中心部门未获取该笔提取案件前,可进行撤销操作。在主页面选择“提取业务”,点击需撤销的提取申请单,进入查看详细信息后,在最下方选择“撤回申请”,录入完验证码后,点击“提交”即可撤回。

  注:无需中心部门审批的提取案件,无法办理撤回操作。


  撤回后的提取申请可点击“修改”重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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