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积金贷款材料

导语 广州公积金贷款材料根据具体贷款情形有所不同,主要有: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银行账户、不动产登记证明、买卖合同、个人房产情况查询证明等,具体详见正文。

  普通公积金贷款材料

序号 所需资料 买方 卖方   材料要求
1 有效身份证明 提供原件核验 提供原件核验
  1、 大陆(内地)居民提供二代身份证;台港澳人员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享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提供护照与《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持有广州市、区人才绿卡或副证的职工,提供二代身份证以及人才绿卡或绿卡副证。所有证件需在有效期内。
  2、 买方以家庭为单位,所有产权人及配偶均需提供,卖方产权人需提供;如卖方有公证委托,受托人也需提供;
  3、 如发生消磁、过期等情况,须更换为临时身份证,并提供新身份证办理回执。申请贷款时,需提供固定格式的《新身份证情况说明》(通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中心网站下载)加盖指模,并承诺在放款前提供正式二代身份证进行核验。
  4、 如有证件号变更(或曾用证件与现用证件号不能关联)及其他特殊情况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
  5、 一手期房无需提供卖方身份证。
  6、 上传的电子图像要求:(1)所有身份证明正反两面均需上传,护照等簿式有效身份证明应上传有姓名、证件号、相片、日期、有效期等关键信息的页面。(2)《新身份证情况说明》格式要求:应本人手写签名。
2 户口本 复印件1份   -----   1、买方及其家庭成员(指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均需提供户口簿。2、买方为军人无法提供户口簿的,提供军官证。3、买方为台港澳人员或外国人的,无须提供户口簿。4、上传的电子图像要求:应上传户口簿的地址和个人信息页和未成年子女信息页。
3 婚姻状况资料 复印件1份   -----
  1、所有借款人提供,未婚者填写《未婚声明书》;已婚者提供结婚证;离婚者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协议或判决书,并填写《未婚声明书》;丧偶的提供结婚证和死亡证明。
  2、上传的电子图像要求:(1)结婚证只需上传夫妻双方任一方持有证书;(2)上传图像应包含登记机关盖章页、结婚信息登记页,登记机关签章、持证人、登记日期、证书号码、姓名、身份证号码等。(3)《未婚声明书》格式要求:应本人手写签名。
4 银行账户 复印件1份 复印件1份
  1、所有借款人均在异地缴存公积金或申请广清贷款、贴息贷款的,买方需提供银行账户作为供楼账户,供楼账户开户行应与放款银行属于同行,其他情形不需要提供银行账户用于还款,以公积金缴存账户作为供楼账户;
  2、购买二手房的买方需提供银行账户用于划扣首付监管资金;卖方需提供银行账户用于收取首付监管资金和贷款资金;
  3、购买一手现房、二手房的买卖双方银行账户须为广州市内同一银行开立的借记卡或活期存折,且与放款银行一致(如均为建行)。建议使用交易无限额的一类账户,否则可能还款或放款失败;如银行账户是用15位身份证开户的,须到开户银行将身份证信息升级为18位,否则可能导致划扣款项失败或放款失败。
  4、二手房公司账户收款的,应提供售楼方公司加盖印章的收款账户材料,材料内容包括:账户名称、收款账号等相关信息。
  5、一手现房的放款银行须与网签合同中拟定的按揭银行一致,如有变动,须提供房屋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协议内容应涉及按揭银行变更);
  6、一手房的收款账户须为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收款账户,如有变更须提供房屋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协议内容应涉及收款账号变更),一手期房变更监控账户的还需同时提供预售许可证核对;一手期房注销监控账户的需提供房屋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和住建部门出具的《商品房预收款专户销户批准书》。
  7、上传的电子图像要求:(1)提供借记卡的,正反两面均需上传,开户银行、卡号应清晰可见,反面应有持有人签名;(2)提供活期存折的,户名、账号、开户行等有效信息应清晰可见。
5 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房地产权证) ---- 复印件1份
  1、购买二手楼和已出房产证的一手现房的提供不动产登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下同)。
2、存在多个产权人的,如不动产登记证明上登记了共有人和共有情况的,只提供收款人持有的不动产登记证明即可;如没有注明共有人和共有情况的,应提供所有产权人持有的不动产登记证明。
  3、如房屋用途性质不明确需提供查册表。
  4、上传的电子图像要求:上传图像应包含以下内容:房产证号(例:粤(XX)广州市不动产(XXX)号或粤房地权证穗字第XXX号)、权利人(或权属人)信息、共有情况、房屋信息、附记、登记字号(例:19登记XXXX号)以及图纸页。
6 买卖合同 复印件1份 ----
  1、通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房屋交易信息化平台订立的买卖合同。
  2、上传电子图像要求:(1)一手房上传合同关键页,内容应包含:①合同封面。②合同说明页。③买卖双方信息页。④合同内容页必须包含:项目建设依据、商品房销售依据、合同标的物基本情况、计价方式和价款、付款方式、预售款的收存和使用。⑤合同签章页、网上签订日期页。(3)《广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应扫描上传买卖合同所有页面。
7 个人房产情况查询证明 ---- ----   正常情况无需提供。如遇买方及家庭成员(含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姓名有生僻字或其他特殊情况,公积金中心无法通过数据共享直接查询个人名下房产情况的,须提供纸质的《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
8 房屋评估报告 原件1份 ----
  1、贷款受理机构核查,如借款人不认可贷款受理机构对房屋核查情况的二手房提供。
  2、上传电子图像要求:上传房地产估价初评答复书、房屋图片及电子地图的页面。
9 个人信息查询授权书 原件1份 原件1份   所有购房人及其配偶、卖方产权人均须填写并签名。
10 承诺书 原件1份 ----   所有购房人及其配偶均须填写并签名。
11   《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个人信息查询及报送授权书》   原件1份   ----   所有购房人及其配偶均须填写并签名。
  有下列情形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2 首期售房款发票 复印件1份   -----   1、办理一手房贷款时需提供,必须提交足额的付款方发票联,不能以记账联、机动联等代替。如无法提供的,以首期收据和首期付款凭证(即刷卡纸、银行回单或转账凭证等证明材料)代替。
13 首期收据、刷卡纸、银行回单或转账凭证 复印件1份   -----
  1、二手房需要提供定金收据。
  2、一手房,如不能提供首期售房款发票,则需提供此项。
  3、所有资料付款方必须为产权人或其配偶(或上述人群的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刷卡纸应有刷卡人签名。首期款由直系亲属支付的还须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出生证明等相关直系亲属证明材料。
14 同意抵押声明书 原件1份   -----   借款人配偶及共同产权人配偶非购房人的应填写,签名处应手写签名。
15 部队缴存证明或缴存明细 原件1份   如借款人属于退役军人,且需合并计算在部队缴存公积金记录的提供。
16 转业(退役、复员)证   复印件1份   退役军人包含转业安置和自主择业的军官、警官、文职干部、士官等。
17 异地贷款职工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原件1份   -----
  1、在外地缴存公积金,广州购房的职工提供。
  2、缴存地为广东省内城市的缴存职工,登录“广东公积金”微信小程序授权后,由我中心通过数据共享方式获取该证明,职工无需提供。
3、除上述第2点以外其他城市的缴存职工,需由缴存地公积金中心按照住建部规定的格式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以及缴存明细(广州户籍职工提供近一年缴存明细,非广州户籍职工提供近两年缴存明细),与其他贷款资料一并提交,我中心在审批过程中核实。
18 职称证书   复印件1份
  职工年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按以下要求提供:
  1、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正、副县处级及相应职务层次的女干部,事业单位中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如退休年龄按照60岁计算的,须提供职称证书。
  2、经上级单位批准同意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职工,应提供职称证书和上级单位批准文件。
  3、上传电子图像要求:职称证书上传时含:个人信息、照片、职称、时间、签发部门签章。
19 上级单位批准延长退休年限文件
20 此前住房贷款的借款合同 复印件1份   -----
  1.广州市内有住房且征信报告显示有未结清住房贷款时需提供。
  2.征信报告上有贷款性质不明确的其他贷款时,要提供:①买方家庭成员信用报告显示有“个人商用房(包括商住两用)贷款”时,若当前公积金贷款满足将该笔“个人商用房(包括商住两用)贷款”作为住房贷款来计算所适用的首付比例和利率要求,则不需要补充该笔贷款的借款合同等资料,否则应提供借款合同以确认是商用房贷款还是住房贷款。②在提供补充材料时,若该笔“个人商用房(包括商住两用)贷款”已结清且无法提供借款合同,则需由原贷款银行出具贷款证明用以确认贷款类别(即商用房或住房贷款),证明中的要素应与信用报告一致。
  3、上传电子图像要求:上传借款合同图像时应包含以下信息:①合同封面页。②合同说明页。③合同订立方资料等相关重要信息页。④合同中内容页必须包含:合同标的物基本情况、借款方式和借款金额。⑤合同正本签章页、签订日期页。
21 公证委托书 ----- 原件、复印件各1份
  1、卖家为个人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委托公证书》、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在境外公证处办理的委托公证,还须提供《委托公证书》的翻译文本。卖家未成年,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出生证、监护公证等相关证明可证明受委托人是其监护人的,无须提供《公证委托书》。
  2、公证事项应列明委托代办的具体事宜。
  提示:由于二手房交易涉及首付资金监管,如委托代办需在公证委托书中明确。

  注意事项:

  1.借款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的材料内容应全部上传,所有信息不可遮挡,必须清晰可见。

  2.申请组合贷款时,若受理机构为广州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为确认商贷信息(商贷金额、年限、月供)和银行信息(银行经办姓名、联系方式、放款行名称),应向受理机构提供商贷申请表(或信息表、同贷书)。

  贴息贷款材料  

序号 资料 买方 卖方 备注
1 有效身份证明 提供原件核验 提供原件核验
1、 大陆(内地)居民提供二代身份证;本市就业的台港澳人员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在本市就业的享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提供护照与《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2、 买方以家庭为单位,产权人及配偶均需提供,卖方产权人需提供;如卖方有公证委托,受托人也需提供;
3、 如发生消磁、过期等情况,须更换为临时身份证,并提供新身份证办理回执。申请贷款时,需现场签署固定格式的《新身份证情况说明》加盖指模,由受理网点盖章后有效,并承诺在放款前提供正式二代身份证进行核验。
4、 如有证件号变更(或曾用证件与现用证件号不能关联)及其他特殊情况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
5、 一手期房无需提供卖方身份证。
2 户口本 复印件1份 -----
1.首页及个人信息页均需复印,产权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均需提供;内页信息应与实际情况相匹配。
2.台港澳人员和外国人无需提供。
3 婚姻证明 复印件1份 复印件1份
已婚:结婚证(民政局盖章页和相片页);
单身:离婚证、配偶的死亡证明、未婚声明(现场签署)等;
4 银行账户 复印件1份 复印件1份 按照受理银行提供银行账户。
5 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房地产权证) ----- 复印件1份
1、证号页、房屋信息页、附记页、图纸页均需提供,如有共有证需一并提供;
2、如房屋用途性质不明确需提供查册表一份;
3、未出房产证的一手现房,需提供房管局盖章的《房地产初始交易登记证明》;
4、一手期房无需提供。
6 买卖合同 复印件1份 -----
1、通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房屋交易信息化平台订立的买卖合同(即网签合同);
2、二手房为存量房合同,一手现房为现房合同,一手期房为预售合同,如有补充协议需一并提供。
7 个人房产情况查询证明 ----- ----- 正常情况下无需提供。如遇姓名、曾用名等有生僻字或其他特殊情况时需开具,包括买方产权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内,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等部队证件除外。自开具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即开具日期距第一次通过网点主管领导审批通过的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
8 房屋评估报告 原件1份 -----
1、二手房、已出房产证的一手现房需提供初评报告,评估费用由申请人自行向评估机构支付。
2、一手期房、只办理了初始交易登记的一手现房无需评估。
有下列备注情形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9 首期售房款发票 复印件1份 ----- 办理一手现房、一手期房贷款时需提供;必须提交足额的付款方发票联,不能以记账联、机动联等代替。
10 首期收据、pos单或转账凭证、入帐凭证或缴款通知书 复印件1份 -----
1、一手期房,如不能提供首期售房款发票,则需提供此项;
2、收据复印件加盖开发商财务章或公章;
收据:需要有所有产权人姓名,复印件加盖开发商财务章或公章;
pos单或转账凭证:必须为产权人或其配偶(或上述人群的父母、子女,但需提供亲属关系资料)刷卡,复印件加盖开发商财务章或公章,同时刷卡人需在pos单上签名。;
入帐凭证或缴款通知书:加盖银行收讫章及开发商财务章或公章。
11 部队缴存证明或缴存明细 原件1份
1. 退役军人包含转业安置和自主择业的军官、警官、文职干部、士官等。
2.退役军人在部队缴存的公积金应转入本市继续缴存。
12 转业(退役、复员)证 复印件1份
13 异地贷款职工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原件1份 -----
1、申请人必须为广州市户籍;
2、由缴存地公积金中心按照住建部规定的格式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并需交由华就路12号三银大厦21楼广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盖章核实后有效。
14 职称证书 复印件1份
1.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正、副县处级及相应职务层次的女干部,事业单位中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按照60岁计算的,提供职称证书。
2.经上级单位批准同意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职工,提供职称证书和上级单位批准文件。
征信报告显示有房贷(或不明确的其他贷款)未结清时需提供
15 上级单位批准延长退休年限文件
16 借款合同 复印件1份 -----
17 公证委托书 -----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1、原则上仅适用于卖方办理公证委托,买方不适用;
2、公证书中的姓名、证件号、房屋信息等均需与相关材料完全匹配;
3、公证事项中请列明受托人有权代为出售房产等相关具体事宜,请勿使用“有关房屋交易的一切事项”等不明确描述,另外委托公证书需符合司法部文件的相关规定。
4、二手房交易涉及首付资金监管业务的委托事项,需在公证委托书中明确;
5、如涉及未成年人,需提供监护公证书、出售或抵押声明公证书。

  ① 申请组合贷款时,为确认商贷信息(商贷金额、年限、月供)和银行信息(银行经办姓名、联系方式、放款行名称),应提供商贷申请表(或信息表、同贷书)。

  ② 二手房的卖方为单位时,参照不动产登记中心交易要求收取材料,单位性质不同则要求不同,一般有股东决议、董事会决议、法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上级单位批复、营业执照等等。所以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可视为原件。

  广清互贷材料

  一手房:

  1、身份证、户口本(带原件)

  2、婚姻状况声明(离婚的需提供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民事调解书;丧偶的需提供丧偶证明)(原件)

  3、商品房买卖合同(需经房产交易中心备案或鉴证)(带原件留1份复印件)

  4、首期收据和银行票据(带原件留1份复印件)

  5、家庭名下房产登记情况(清远当地查册,广州当地查册)(带原件)注:广州当地查册,正常情况下直接通过系统查询,职工无需提供纸质证明。如遇姓名生僻字或其他无法查询的情况时需提供纸质查询证明。

  6、个人征信记录(受理机构打印,原件)

  二手房:

  1、身份证、户口本(带原件)

  2、婚姻状况声明(离婚的需提供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民事调解书;丧偶的需提供丧偶证明)(原件)

  3、购房协议(需房产交易中心鉴证)(带原件留1份复印件)

  4、首期收据和银行票据(带原件留1份复印件)

  5、家庭名下房产登记情况(清远当地查册,广州当地查册)(带原件)注:广州当地查册,正常情况下直接通过系统查询,职工无需提供纸质证明。如遇姓名生僻字或其他无法查询的情况时需提供纸质查询证明。

  6、个人征信记录(受理机构打印,原件)

  7、房产证(旧)(带原件留1份复印件)

  8、评估报告(参照清远公积金政策办理)(原件)

  共有产权房公积金贷款材料

  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交的资料

  1.有效身份证明;

  2.户口本;

  3.婚姻状况资料;

  4.收款账户;

  5.共有产权住房买卖合同;

  6.首期售房款发票。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广州本地宝,关注后对话框回复【贷款】获广州公积金贷款办理入口、贷款指南、进度查询、贷款+还款计算器、异地贷款证明打印。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