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广州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一览
导语 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进行了调整。那么2016-2017年广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多少?2016-2017年广州公积金缴费比例是多少?
公积金缴存
公积金缴存是由职工个人公积金缴存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公积金缴存的公积金两部分构成,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公积金缴存,个人公积金缴存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的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
2016-2017年广州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一览
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广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都做了相应的调整,具体变化如下:
2016-2017年广州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各为:5%-12%注:
1、从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单位及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将从20%调至12%,最低仍为5%,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
2、每个单位只能选定一个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应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
2016-2017年广州公积金缴存基数:
缴存基数上限:20292元(上年度市平均工资的3倍)
广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原则上不得高于广州市2015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即20292元。经济效益好的缴存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20292元的,暂可据实申报职工的缴存基数,但最高不得超过社平工资的5倍即33820元,且须按税务部门规定纳税。
缴存基数下限:1890元(目前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